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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費3月降價架構昨日出爐,僅介於2.54%至5%的調低幅度,讓商業及工業業者會大失所望!數天前,坊間傳言家庭及商業用電調低幅度有望達到7%至10%時,已引起各方不滿。各工會期待,在國能發電二主要燃料,即煤炭及天然氣國際價格不斷下跌之際,能恢復去年7月電費飆漲26%前的收費。顯然,人民的期待再次落空。

基於全國景氣低迷,政府把原定於7月才調低電費的措施,提前4個月進行,此舉尚算體恤民心;只是從電費下調幅度來看,無論是家庭用電、工業用電或商業用電,三方都無法在這波降價中直接獲取好處,更遑論是在訂單大為縮減時,藉此降低製作成本。

住家電費部分僅調降2.54%。以小康之家每月電費100令吉為例,自3月1日起,每月有望省下2令吉54仙。只不過,在物價不斷飆漲的年代,這多出來的幾塊錢所能發揮的實質效用非常有限。再加上去年擬定的財政預算案中,已裁定有百萬戶家庭無須繳付電費,另52%用電量少於200千瓦的用戶採舊電費制。刪減後不難發現,新電費架構對家庭用戶帶來的正面效能,真的相當有限。

至於商業及工業用電部分,2.7%及5%的降幅,顯然不及去年雙位數的高成長。對用電量不大的中小企業而言,只能省下為數不多的電費;對於用電量較大的產業,降幅又如滄海一粟。在經濟放緩時期,政府或消費者若希望電費降低,能直接在產品零售價反映出來,想必還是得再失望一回。

另外,工商業繁忙和非繁忙時段的電流收費差距幅度,較過去無明顯擴大。在下個電費檢討期,政府應以“減少浪費國能發電量”及“增加國能收入”為目標,認真研擬、區分繁忙和非繁忙時段的收費,才能對商家產生在非繁忙時間用電的鼓勵。
 
還有令人不解的是,既然天然氣價格在下月起同步降32%至35%,為何電費無法獲得同樣跌幅?

總結這波電費降價結果,從民眾至商家無人滿意,商家製作成本無望調低;政府的一片好意,也被小額降幅所抹殺。或者,政府應從油價事件汲取教訓,大幅漲價後再來分段慢慢調整,不但無濟於事還將背負誤判形勢的政治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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