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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台灣療傷歌手阿桑病逝的消息傳開來的那個早晨,朋友傳來一則真偽難辨,卻足以讓翻版光碟擁有者驚慌失措的簡訊。

簡訊大意為“貿消部在各主要大道設路障,檢查車輛是否有使用正版光碟。”



經查相信,這是因為早前兩名華裔女子擁有520片盜版光碟,在1987年版權法令下遭罰款104萬令吉案件發生後,所引發的杯弓蛇影效應。

對於法庭的判決,貿消部、大馬唱片業公會等大表寬慰,認為這能起殺一儆百的警告效果。但盜版光碟活動真的從此就消聲匿跡嗎?

只要到夜市走一圈,翻版光碟仍四處可見。到最後,問題的癥結又回到“先有雞、還是先有蛋?”的爭執。究其實,這是不肖商人取巧、消費者以價格作為終極考量,漠視知識產權所引發。

唱片業持續蕭條,唱片行倒了一間又一間;對歌手而言,盜版讓原本除了靠才華,還得靠點運氣的音樂路,變得更加艱辛。

我不敢斷定,英華早逝的阿桑是不是非法下載或盜版的受害者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“歌比人紅”導致她非偶像的音樂路崎嶇無比。《受了點傷》及《寂寞在唱歌》兩張專輯銷量不佳,讓她從此與出片絕緣。

消費者不再願意掏錢買正版專輯,與音樂創作素質有直接關係;除了偶像流行音樂,市場能不能接納其他類型的音樂,有賴唱片公司引導聽眾的音樂品味。換言之,除了怨嘆盜版破壞市場正常運作,今天華人音樂市場大幅萎縮,唱片及音樂公司必須付出部分責任。

在打擊盜版成效有限、音樂專輯水準有待提升之前,消費者或能從“購買正版專輯,讓喜歡的歌手能繼續維持歌唱、創作生活”做起;這也算是給知識產權,些許最起碼的尊重。
最重要的是,別再讓一把像阿桑那麼好的聲音,留下巨大的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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