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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”趙明福離奇喪命的那夜,民心激憤、悲痛。尚有良知的人,都要問反貪污委員會:人活生生被你們帶走,為何最後連命都沒了?真的太過分了。

有人問,他被威脅了嗎?我們國家的公權力蕩然無存了嗎?有人戰戰兢兢提出質疑“墜樓?跳樓?還是被推下樓?” 有人到現場請願,有人在電腦前哭倒,有人哭紅雙眼一夜輾轉難眠......

有人一派輕鬆,說純屬意外,何必大驚小怪?人民不該質疑反貪委會的調查手法;有人唱反調,指他畏罪自殺。這類論調,好比反貪委會越描越黑的事後諸葛,疑點重重,無法令人信服。

疑點一:凌晨3時45分錄完口供,為何一反常人舉動,不回家休息?難不成冰冷的辦公室會比自己的床溫暖舒服?

疑點二:若準允離開,為何沒人聯絡得上他?

疑點三:閑雜人等清晨時分在反貪重鎮的茶水間逗留,官員竟視而不見?

疑點四:有人離奇在辦公大樓墜樓死,死者身分為何須數小時才能確認?莫非該辦公室可讓人大搖大擺自由進出?

疑點五:反貪委會停車場閉路電視不少,為何審案重地獨漏此設備?還有疑點六、疑點七......民眾心裡的疑惑,實在太多了。他們看得比檢調單位都清楚,而且有圖為証:人是反貪委會帶走的,別想推得一干二淨。

至於“協助調查人士”的權益,暫不贅述。重點是,沒有無限上綱的權力,可讓任何單位在傍晚6時後錄取嫌犯口供。更何況,他只是助查人。

重重疑點,讓國陣在馬力勿來剛取得的65票精神勝利,徹底潰敗;11項利民政策還來不及利民,就付之一炬。反貪委會的魯莽、霸道與偏袒,讓西馬政治版圖有再轉變的契機。

趙明福的死,確實令人哀痛!但這將成為加速我國司法、肅貪改革進程中的催化劑──這與他此生選擇成為正義的記者,還有為民請命的政治秘書職,有異曲同工之處。

古語曰“死重於泰山,或輕於鴻毛”,趙明福顯然是前者。真相難尋,還願家屬節哀順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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