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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黃傳好狼狽跌坐在路旁的那一刻,時光跟著倒退了。趙明福神秘墜樓的身影,再次浮現腦海。

這回,任再怎麼辯解,都抵不過一張“多對眼睛注視黃傳好受傷”的圖片,盡顯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執法手段何其粗暴!

反貪委會很清楚,黃傳好這麼一跌,傷的不只是當事人的膝蓋而已;社會輿論焦點又將回到他們身上。與其千夫所指,不如夾尾倉皇逃離!他們選擇了暫時自廢武功、退出江湖的戰略:全面停查涉及政治人物的弊案。

此決策一出,在巴生港口自由區(PKFZ)醜聞被點名的政治人物,暫可稍微喘氣;互相指責的收受政治獻金的高官,有了斡旋的空間與時間;那棟千萬峇厘風味豪宅,可以繼續跋扈存在……所有真相繼續石沉大海、隨風而逝。

而且,反貪委會可光明正大脫罪:不是我不查,是特定人士太難搞!外界也須負起部份責任,因為是你們認為我們“對反對黨趕盡殺絕”。

堂堂一個國家肅貪機構,為避免外界一再怪罪而作出“停查弊案”的決定,真讓大馬在國際上丟臉。

難道我們國家的廉政運轉,就只能靠這批不懂得進行內部檢討的官員了嗎?找出外界質疑的關鍵缺陷、徹底糾正,不就能堵住那些愛在雞蛋裡挑骨頭的刁鑽人士的嘴了嗎?

該做的不做,只表現出一副無能為力的樣子,實在讓人太失望。

還有,PKFZ弊案與雪州議員案件,本是兩碼子事,層次完全不同。硬將兩者歸為同類,不得不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特定議程。而且PKFZ弊案已露出曙光,交通部長也說非得查個清楚,此時高調喊停,除了怪,只剩詭異!

其次,從趙明福到黃傳好等民聯州議員左右手,不是死就是傷的情況來看,反貪委會該檢討的是逮捕、盤問程序及手段出了哪些問題。如執法官員未出示證件,身分不明,還有執行任務時身穿便服等,都常為人所詬病。

要贏得社會信任、塑造清廉公正形象,反貪委會應加強肅貪的專業性,而不是雙手一攤,束手無策就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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