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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0日,我主持了一場非常特別的活動。
 
特別所在之處,在於我的前老闆及現任老闆都出席。兩人都是會場上的主角。
 
“有人說,工作的時候如果老闆在場,就會特別緊張。那麼我今天是更加緊張,因為今天我的前老闆及現任老闆都在場。”當時,我是這麼跟在場的同事分享心情。
 
兩家不同性質的媒體,一家是雜誌、一家是報紙;一家在台灣,一家在馬來西亞。盡管外在差異湧現,但經營媒體的理念還是頗為相似—營造更美好的社會。兩家媒體在助人部分,都盡心盡力。
 
我是2006年8月進入台灣某家媒體工作,11底月離職。原因是台灣生活太寂寞。那時候感覺世界黑暗得不得了,生活已經無法產生樂趣。自己麻木得只懂得流淚而沒有痛楚。
 
10月2x日,提出了辭呈。確實的日期已經記不清楚,只記得那是個週五。上司請我回去想清楚。
 
煎熬渡過週末後,思緒仍舊來回擺盪。我不知道該怎麼辦:回去還是留下?那時候心裡可能已經有了一個自己想要的答案,卻因為對未來的無知所以沒有刻寫出那個答案。反反覆覆地問了好多人的意見,馬來西亞的家人建議:如果以後還是想回來,那就回來吧!
 
“那麼我的工作資歷還算嗎?”走在東區新光三月的行人道路上,我問看著我成長的學長。那天,我們計畫到國父紀念館放風箏。他說,少過半年的資歷都不算。
 
一年後回想起當時的抉擇,心裡很清楚記得當時的想法:“還是回去吧!”終於還是割捨自己夢寐以求的工作,回到馬來西亞。
 
2006年12月13日回來之後,與舊東家的接觸根本無法切斷。偶爾,前同事來採訪。要不,就是前上司來進行採訪。
 
一年多過去了。
 
我在前任及現任上司面前主持兩家公司合作的儀式。你說這樣的人生弔不弔詭?若不是冥冥注定,那這樣的巧合就太巧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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