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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價高漲的年代,終於傳出數項能讓消費者稍微喘口氣的好消息:國家經濟理事會有望在年杪調降電費及公共交通收費、南北大道過路費也將降價,提早為即將來臨的2009年及農曆新年,掀開歡樂喜氣的序幕。



較早前,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動作頻頻,除了在印裔回教徒餐館及霸市推行降價運動,也在官方網站比較3家霸市的商品價格,以助消費者精明消費。在政府及商家大力配合下,市場貨品價格看似已回到飆漲前的平穩;不過凡統製品以外的物品,舉凡冰淇淋、可可粉等食品,或茶餐室販賣的飯菜、麵食等熟食,仍維持高價,絲毫沒有降價的跡象。

貿消部對此也無能為力,只能要求商家列明價格,讓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購買該商品。情況至此,消費者唯有提高自我消費意識,以確保口袋的銀子能買到物有所值的商品。

詢及零售商或小販為何不把價格降低?他們把這燙手山芋丟還給原產品及批發商;後者又把責任歸咎予運輸業高漲,才導致成本無法調低;不過,羅里同業公會駁斥了此項說法;這可讓物價無法降低一事,陷入羅生門。

那麼,公共交通收費及南北大道收費的調降,是不是能為物價高企不下的難題徹底解套?這恐怕仍有待觀察。

自1999年到2008年,我國22條大道因過路費漲幅與合約不符,共賠償了149億零190萬令吉。其中在2005年調漲10%後,終有望調低收費的南北大道,賠償條件最為嚴苛:不僅延長收費年限,也賠償了近21億令吉。

難得工程部能與南北大道公司斡旋成功,不過在大道公司宣佈降過路費的同時,工程部也必須開誠佈公,釐清降價背後是否附帶任何條件。俗話說,羊毛出在羊身上,切勿為了眼前短暫的利益而得不償失。

另一方面,相關單位也應盡速釐清公共交通費用調漲與否的問題。

因為在傳出公共交通收費將調低的當兒,巴士業者也同時堅持要求百分百調漲車資;即使政府能答應泛馬巴士業者協會提出的津貼條件,該會要求的漲幅也達70%。

外圍環境漲聲連連,貿消部等單位若不大刀闊斧,降價的好消息也只是曇花一現,更甭說是挑起“帶動市場價格回歸平穩”的重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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