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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近37年了!經過不下20次的內閣改組,“文化部”始終找不到自己的定位。

泛黃的內閣資料,透露了文化部多次輾轉、不為人知的辛酸。部門名稱屢次變更,哪裡有空缺就往哪裡填補。說不好聽,是宛如棄嬰;好聽點的說法,就是堅韌草根性十足。



文化、青年及體育部在1972年正式成立;15年後,變成了旅遊及文化部,形成旅遊重於文化的局面。

進入90年代,青體部自立門戶,文化總算搶得頭香。緊接著,藝術出現了,旅遊部降格。3者合組成文化、藝術及旅遊部。這個搭配得有點勉強的部門,一直維持到2004年,阿都拉進行第二次內閣改組為止。

這回,“文物”字眼首次出現。在文化、藝術及文物部名稱正式定調之前,內閣還為了“藝術重要,還是文化重要?”而斟酌了好久。最後,阿都拉強調“文化比藝術更重要”,部門名稱終才正式拍板定案。

文化部,終於才有了自己的家。

這期間,由萊士雅丁擔任部長,黃錦鴻擔任副部長的文物部,的確努力推動、修復不少文化及遺產,可說是真正有在為民間藝術團體“做點事”,堪稱是該部的“巔峰表現期”。

孰知,到了2008年,稍微瘦身的內閣竟把“團結”加入文物部,形成稱謂冗長的團結、文化、藝術及文物部。政府扶持文化及藝術的工作,開始凋零。

2009年,由納吉操刀瘦身的內閣,竟把文化與文物結合,並與其他部門合併,組成“新聞通訊、藝術及文化部”。套用阿都拉的“部門名稱排名”邏輯來看,這回文化不僅排在藝術之後,更是整個部門之後。

唯慶幸,此部門是交由表現尚可的萊士雅丁來領導。但無殼無家、寄人籬下之後,它還能不能繼續發光發熱?在評估期未到之前,不得不為“文化部”捏把冷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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