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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向捐出心臟、一對眼角膜和腎臟的陳美玉及家屬,致上最崇高的敬意!你們一家六口持守的“不管誰先離開這個世界,精神都會永存於世上”的信念,讓人動容。

這個信念,應當成為器官捐贈的典範。

要為突然離世的家人作出器官捐贈的關鍵決定,已是件難事;更揪心難忍的是,你們必須在大年初一作出這個決定。箇中的煎熬與掙扎,真的只有你們才能體會。

陳美玉在本月7日發生車禍,當場昏迷不醒,送醫後被診斷腦死。大年初一,她的丈夫及4兒女作出尊重死者遺願、遺愛人間,捐贈器官的決定;大年初二早上,器官移植手術隨即進行。

這一家六口,全在2007年簽下器官捐贈卡。這回,他們希望藉由陳美玉捐贈器官的善舉,喚醒社會的愛心,拯救更多正等待器官、重啟人生的病患。

器官捐贈這等愛心,絕非是掏出幾個錢,或花點時間做做義工就行。這考驗的是,人死後要不要留全屍的價值觀,以及在承受生離死別的當下,能不能讓殘存的一絲理智發揮作用。

這好比陳美玉的故事讓你感動了,你也知道曾雯妮正苦等一顆心臟以重新啟動停滯了近兩年的人生,但對器官捐贈這回事卻始終裹足不前;你知道呼吸一旦停止,留下的不過是個臭皮囊,但要是親人突然離世,你還是沒辦法及時把握器官捐贈的黃金4至6小時。

在“意識上知道”與“行動上作決定”之間,始終存在好大一段距離。

又如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,曾無數次看見鄭慧儀、陳頤袀換心成功後,人生充滿希望的報道,但你已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了嗎?

在2010年進入第七周的今天,已有12位人捐出器官;相較於2008年的26人,及2009年的39人,顯示器官捐贈意識已逐步抬頭。

更不能忽視的另一現象是,在這12位器官捐贈者中,3人是已登記的器官捐贈者,另9人的捐贈行為是家屬的決定。這顯示,家屬選擇讓親人遺愛人間的意願,也正日漸提升。

唯我必須勇敢承認自己內心的怯懦與沒來由的懼怕,因為我從2008年12月開始寫器官捐贈評論文章至今為止,仍未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。

金虎年伊始,我期許能藉由一次又一次的書寫,淡化對器官捐贈的懼怕,勇敢加入13萬8千餘位器官捐贈登記者的行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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