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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了兩個多月,我國與印尼政府達成的僱傭協議,沒有一丁點驚喜。

 

從已揭露的兩項協議:同意女傭週休一天、自己保管國際護照,我敢推斷我國談判代表3次在談判桌上的表現──喪失話語主動權,根本拿對方沒轍。

 

就算我國雇主須支付高額的聘僱佣金,又如何?對印方而言,2005年起迄今所發生的173宗虐傭案(含85宗強姦案),就是大馬雇主踐踏人權、不把印傭當人看的最大談判籌碼。

 

印方自今年625日,單方面凍結輸出女傭到我國、單方面提出數項改善女傭權益,包括週休、調薪、自己保管護照及與其他地區女傭享同額薪資等“建議”後,我國只有挨悶棍的份。

 

當時,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及各政要紛紛拍胸脯掛保證,確保談判結果不會損及任何一方的利益;但斡旋數月的結果卻顯示,所謂的雙贏已成“馬輸印贏”一面倒的零和遊戲。

 

我國雇主的權益、背後隱藏或可能引發的更多僱傭及社會問題,完全摒除在談判會議之外。以此,我敢再推斷,馬印達成的這兩項協議,勢將再引起另一輪輿論爭議。

 

說實在,從普世人權價值立場出發,工作一週休息一天的確非過分要求;由自己保管象徵身分的護照,也合情合理。

 

問題癥結在於,女傭如何利用週休假日?外出時會否結識居心不良的同鄉男伴,進而展開內神通外鬼的奪財計謀?這就是雇主放不下心的關鍵。

 

還有,護照在手的女傭若因故逃跑,除了取消臨時工作證、禁止再度入境工作外,誰能賠償雇主已付給仲介代理高達七八千令吉及時間上的損失?

 

假設以內政部秘書長馬目阿旦為首的我國談判代表,從未針對以上問題進行沙盤推演,以致在談判桌上只能任由對方開單,頻頻點頭稱是,為免就太讓人失望了。

 

接踵而來的還有,工作福利改善後,女傭素質可會隨之提升?來馬之前,印傭可會接受職場培訓?

 

米已成炊!政府還是趕緊做好功課,好好回應人民的疑慮才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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