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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登記局更新大馬卡的速度,已快得讓人吃驚──不消一周,即能以舊卡換新卡。

資料及照片均更新的大馬卡到手後,下屆大選時,我就能在現有居住地履行公民責任,而且不管辦理任何手續,都不再受老家地址所限。

幾乎就在同一個時間點,30位年過半百、土生土長的樂齡人士,卻須起個大清早,集體包巴士,遠從老家到逾百公里外的沙亞南國民登記局,再經由非政府組織的協助,苦等申請一張已等了超過半個世紀的藍色大馬卡。

看到這個景象,再看看自己那麼輕易就能換取的全新大馬卡,百般滋味在心頭。

因為手持紅登記的他們和我,或其他數百萬名大馬華裔,除了在年紀、世代上有所差異外,並沒有任何不同。

大馬這片土地哺育他們生長,他們回饋給大馬社會,甚至是留守國土的時間,比我更久更長更多。但為什麼他們仍沒有投票權?仍是不能申請護照的永久居留身分?

這是非常不公平的。

因為只要符合以下5個條件:年滿21歲、持紅登記達12年、有意在大馬長久居留、行為良好、擁有國語知識及國語溝通能力的“外國人”,就能申請我國公民權及獲得大馬卡。

外國人,尤其是會說國語的外國人,如此輕易就能成為我國的公民;這批已在大馬落地生根數十載的長者,為什麼不能?

他們不諳國語、沒有報生紙,完全是我國獨立前戰亂時期,所遺留下來的後遺症。這些時代造成的連串錯誤,實在不該由他們獨自承擔。

立國52年來,政府難道沒有責任?難道就不能設立補救機制,讓明明是土生土長的“永久居留者”學習國語,讓他們順利通關嗎?

若內政部真能履行“在今年發放及盡速處理3萬3千公民權給紅登記者”的承諾,到時,相信這一張張無奈又期盼能獲得國家認同的黯然臉龐,自然會喜上眉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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